第一条 北京城市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立于1984年,是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目前学校共有十一个学部,成人教育学部负责学校的成人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学部以教育质量为根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为宗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管理,强调服务,为首都经济建设培养应用型、技术型人才,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报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考生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年龄须满19周岁(1988年2月29日前出生);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本市户口的考生和外省市户口的考生,学校教育一视同仁。
第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为业余学习形式,招收高中起点专科、专科升本科两类考生,授课方式为面授。
第四条 本校2006年成人高等专科招收人数及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文史类)60人,金融与证券专业(文史类)40人,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艺术类)140人。学制均为三年,学习形式为业余学习。
2006年招收成人专升本专业及人数:广告学专业(艺术类)45人,艺术设计(艺术类)45人,金融学专业(经济管理类)30人,学习形式为业余,学制均为三年。
业余学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晚上的2—3次和周六或周日。上课地点在北京城市学院成人教育学部(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院内北京城市学院成人教育学部)学习。
第五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中起点专科艺术类和专升本艺术类考生需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需要加试专业课的考生,必须在9月8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我校进行加试报名。专业课加试报名地点: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北京城市学院教一楼119房间。专科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加试的科目为:素描、色彩。加试时间为2006年9月23日(周六)上午8:30-11:30考素描,2006年9月23日(周六)下午1:00-4:00考色彩。考试地点是: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院内北京城市学院成人教育学部。本科广告学专业加试科目为:公文写作,加试时间为2006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是: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院内北京城市学院成人教育学部。本科艺术设计专业加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加试时间为2006年9月24日(周日)上午8:30-11:30考素描,2006年9月24日(周日)下午1:00—4:00考色彩。考试地点是: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院内北京城市学院成人教育学部。加试科目不再收取考试费。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考生可持专业课加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于9月29、30日上午8:30—下午17:00到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北京城市学院教一楼119房间领取专业课加试成绩单。
第六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分数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根据考生志愿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在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中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报考成人高校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统考总分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统考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一)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二)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三)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区县级以上侨办证明)。
(五)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县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
(六)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七)远郊区县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燕山、矿务局的考生,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
(八)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2年2月28日前出生)。
(九)获得区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北京市、区县文明办颁发的证书)。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省级民政部门颁发《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第八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第二志愿专业。假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第九条 本校成人本科教育收费标准为:业余学习·金融学(经济管理类)专业:2030元/学年·人。业余学习·广告学(艺术类)专业:3190元/学年·人。业余学习·艺术设计(艺术类)专业:3190元/学年·人。成人高等专科教育收费标准为:业余学习·电子商务(文史类)专业:1700-1800元/学年·人,业余学习·金融与证券(文史类)专业:1700-1800元/学年·人,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艺术类)专业:2900元/年·人。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到的新生进行全面的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二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院内北京城市学院成人教育学部。
邮编:100081
咨询电话:62322623
学校网址:
1.网络实名:北京城市学院成人教育学部
2.电子邮箱:cjzsb@bcu.edu.cn
3.网址:http://www.bcu.edu.cn/chjxb/index.htm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