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考 生 应 试 守 则

                           考 生 应 试 守 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凭准考证等,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考前20分钟(第一科提前1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3.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经获准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外语科听力考试要求另行规定)。
  4.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具,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如MP3),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5.入考场后按准考证号(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及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
  6.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考卷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8.考生在试卷Ⅱ卷面上直接答题,要求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不得使用红色笔或铅笔(除画图外)答题;试卷Ⅰ的答案要用2B铅笔填涂在统一的答题卡上,在试卷Ⅰ上答题无效。
  9.考生应在试卷或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答题,不得在试卷上做其他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10.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1.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
  12.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3.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卷及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1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答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Ⅱ、试卷Ⅰ、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15.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6.对违反应试守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两条同类新闻:
  • 残疾人单考单招添专业 增设针灸推拿和音乐专业
  • 成人高考免试规定
  • 北京成人高考25岁以上加20分 考试5门减为3门
  • 北京:成人本科英语4月开考 作弊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 北京:成考政策有变 等级证书当免考证

  •